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潭州谯王等庙额状1194年7月 南宋 · 朱熹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四四三、《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》卷一九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八四、《朱子奏议》卷一○、《古今图书集成》礼仪典卷二四八 创作地点:湖南省长沙市
〔贴黄〕奏为潭州创立晋谯王承绍兴死事之臣孟彦卿、赵民彦、刘玠、赵聿之等庙,乞赐敕额,伏候敕旨事。
具位臣朱熹:臣前任知潭州日,伏准绍熙五年七月七日大赦内一项节文,历代忠臣烈士祠庙损坏,令本州支系省钱修葺。
窃见东晋王敦之乱,湘州刺史、谯闵王司马承起兵讨贼,不克而死。
绍兴初,金贼犯顺,通判潭州孟彦卿、赵民彦督兵迎战,临阵遇害。
城陷之日,将军刘玠兵官赵聿之巷战,骂贼不克而死。
此五人者皆以忠节没于王事,而从前未有庙貌,无可修葺,无以仰称圣朝褒显忠义之意。
遂牒本州于城隍庙内创立祠堂,象五人者,并考谯王本传,并象其参谋数人,立侍左右,各立位版,记其官职姓名,奉祀如法。
方行考究,未及营表,而臣忽被误恩,赴阙奏事。
计其功力不至甚多,本州必已起造了毕。
欲望圣慈特诏有司赐之庙额,仍下本州照应施行,庶以慰答忠魂,为天下万世臣子之劝,臣不胜大愿。
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
按:乞降付尚书省